禄丰市第一中学科创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栏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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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禄丰市第一中学科创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是
所在交易平台:
楚雄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10-08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6-10-13
文件获取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云建建〔2020〕65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
(云建招〔2020〕116号)
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8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投标人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并进行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https://zlaq.ynjzjgcx.com/)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开标后由监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设计负责人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施工负责人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https://zlaq.ynjzjgcx.com/)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开标后由监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
(5)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设计人员详见“设计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配备的上述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外,其余各专业负责人须分别提供对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设计专业(管理人员)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不得低于“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所配备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和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几个月提供几个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会计报表附注);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状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项财务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设计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安投资额(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安投资额(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含EPC)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做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部分冻结不影响合同履行的除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2023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惩戒主体,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投标人2023年至2025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标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
(2)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是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7.其他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禄丰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闽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68128583X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1MADRJD5T36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8287828005
联系电话:
18183981490
办公电话:
18287828005
办公电话:
18183981490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禄丰市第一中学科创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一期)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30.0
招标规模:
禄丰市第一中学科创楼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一期),新建总面积12620.82平方米,其中科创楼建筑面积:9447.32㎡;室外场地、绿化面积:2765㎡;消防水池、泵房及消防系统:408.50㎡;以及教学设施设备配置、IP网络广播系统、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总投资5562.53万元。本次招标金额4867.2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额45.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额4822.26万元)。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文本及初步设计概算列项内容为准。步设计文本及初步设计概算列项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满足设计的地形测绘、专家咨询、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来源: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