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三猛乡中心小学避险搬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栏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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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绿春县三猛乡中心小学避险搬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是
所在交易平台: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9-01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6-09-08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云建建〔2020〕65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
(云建招〔2020〕116号)
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日00:00至2026年9月8日00:00(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投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的法定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告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作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提供无在建项目、不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作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提供无在建项目、不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颁发的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
(5)施工人员配备要求:必须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进行配备,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详见“设计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7)其他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团队成员(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无诉讼及仲裁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有诉讼或仲裁记录,需说明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已判决且判决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不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须就上述情况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根据《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云建质〔2023〕1号),对于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分账拨付。投标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投标人须对上述情况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不实情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评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的,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3.3、3.5、3.6项要求。
(3)联合体资质满足3.1、3.2项要求。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
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253101520939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22MA6N595293
联系人:
钱富贵、朱力龙
联系人:
李卓瑾
联系电话:
13769439775
联系电话:
13312660688
办公电话:
0873-4221354
办公电话:
0873-3999088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绿春县三猛乡中心小学避险搬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0
招标规模:
新建教学楼3910.42平方米,新建综合教学楼3013.42平方米,女生宿舍楼1793.03平方米,男生宿舍楼1793.03平方米,食堂餐厅1552.55平方米,公厕85.36平方米,设备用房206.68平方米,大门、值班室及消防控制室144.81平方米。室外建设运动场6125平方米,包含:2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含五人制足球场)1块、篮球场1块、排球场1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景观、消防车道、室外管网等附属设施。地面停车位26个。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来源: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