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18|栏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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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剑川县沙溪镇非遗传承保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2025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四批)项目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8-18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6-08-26
文件获取地点: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网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云建建〔2020〕65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
(云建招〔2020〕116号)
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8月26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5.4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6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5.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 号)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精神,2023 年度及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附全国统一验证码,便于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财政部会计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若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说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资金证明文件(三者其一即可)。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满足上述财务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5.8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截图并作出承诺)。投标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犯罪记录行为注:(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供截图并作出承诺)。
5.9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总承包、市政、环保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按联合体实际分工认定资质条件。
(2)联合体投标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工、权利义务及责任划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按资质等级较低一方认定本项目整体资质条件,符合招投标法及EPC项目联合体资质认定规则。
(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后续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效力覆盖联合体全部成员。
(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另行组建新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5.10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备注: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7.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后切换至大理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可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与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关于网上智能开标解锁的相关教程(服务指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和供应商))。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532931015252534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01MA6PH34829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常莎、杜燕芬、杨丽、李培居、李燕娇
联系电话:
15125233290
联系电话:
13987246617
办公电话:
0872-4721000
办公电话:
0872-2255228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剑川县沙溪镇非遗传承保护项目​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0.0
招标规模:
剑川县沙溪镇非遗传承保护项目:
具体实施内容按照“静态空间、活态空间、附属空间”的功能分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静态空间建设:保护修复土木结构白族民居建筑面积约290m²,其中包括作品陈展面积约180m²,数字展厅约110m²;;(2)活态空间建设:保护修复土木结构白族民居建筑面积约390m²,其中包括技艺展示区面积约190m²,传习体验区约120m²,传承人工作区约80m²;(3)附属空间建设:保护修复土木结构白族民居建筑面积约260m²,其中包括文创空间、库房等扩展空间,配套实施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院心地面铺装硬化约210m²,改造村民邻里活动广场约230m²,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范围:
剑川县沙溪镇非遗传承保护项目:
(一)设计部分:
(1)完成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所示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有相关资质单位通过审图,同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二)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来源: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查看原文